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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请求帮助.

请求帮助. 在法院上判决书上写,原告主张赔账53万多,根据法院调查,受害人是非农业户口,应可得赔偿58多.由于原告主张的数额低于这个标准.视为原告自愿放屁部分权利.该项诉求法院给予支持.
  我想问下,我再上述能要回这多余的钱么.
   事故是2010.5.21
   最后一次开庭是2011.1.27
   判决书上是写的按照2010年人赔偿标准.
   53万多是按照09年的标准.
    请详细的棒我1解释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奥特曼丶(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4-01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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