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 申请鉴定结果竟是片面之词
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 申请鉴定结果竟是片面之词 2010年农历2月22日,公历2010.4.6。我老婆临产,经过慎重考虑我们选择了县级妇幼保健院,当时的理由也很简单,一是卫生条件好有单间,二是病人少可能会照顾的周到服务态度好,三是妇幼保健这个名字更贴近眼下需要让人放心。 再说我们此前听别人介绍来这儿做过好多次检查,也认定他们会很专业。 他们也一直认定是巨大儿,看一下他们的待产记录吧:(4月6日6:00住院)6:10到9:40共做了12次检查,7:00开始阵痛,8:30开始强痛,9:40开始生10:25生出。咱先不说检查的次数和费用及必要性(因为它是收费的,但毕竟是为了安全着想)但就从7:00到10:25这么长时间,人的身体能受了吗?就是准备手术时间也够了吧?从9:40胎膜破裂到10:25产出这45分时间我不知小孩在没氧的情况下怎样生存了,不过的确抢救了5分多钟,小孩才呼吸过来,这时才发现她的左臂始终下垂。 这期间医院是这样记录的,但当时我和几个姐姐因为她们母子的平安悬着心,不顾医生的反对,一直在玻璃窗外紧盯,甚至我和三姐姐还闯了进去。后来我被赶出,医生同意三姐在我老婆身边搀扶。我姐在8:50分左右也因实在心疼我老婆无力再生,提出剖腹产,被一(烫发头医生)一句再等等看拒绝了。还有,当时有一家也要生产的家人在现场,大家都看见中间有几分钟时间,产室除了我老婆没有一个人,忙让我喊人,我才发现她们都在给一个患者做拆线手术。不过产室中一般就一个人在,还在产室中的沙发上坐等着。 小孩经过5分多钟抢救后转院到了儿科,放在保温箱中,医生说观察5天一般就会有左臂损伤的结果。这期间我老婆不吃不喝有时会哭闹,医生没办法就给她打镇定剂维持。(也从医院相关人口中得知,此前几天有一家来生产时,医生采取剖腹产把小孩剖死了,这可能是不对我们做手术的原因,此后,我们快出院时,又出现一例剖腹产死了的情况。 有人给我出主意要像他们学习,到医院闹,说这是解决的最好、最快办法,我还是考虑为医院的名声着想,而且,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也是守法的,没有去那样做。)过了7天后,结果很失望和伤痛,小孩没有一点恢复,我便和医院院长协商,(我只要求为小孩治好病,不求赔偿),他们态度冷漠,但也同意我先垫付以后算账,我感觉不妥,就申请上诉。 20号当天我便和院方协商转院治疗,同意后(我先垫付)我便在小孩出生后第18天带着老婆(未满月)到郑州中泰脑科医院(上海华山医院教授陈德松)接受治疗,结果是小孩太小,需要等到三个月后再看。 三月后再次排队接受治疗(做肌电图)结论是:一需要手术,但不会马上改观,而且在脖子上会造成很大的伤疤。二是左臂每天每个关节不低于300次的活动,配以相关药物治疗,一年内能恢复正常可能不太影响一生。如不恢复就麻烦了。 (但现在一岁多了,小孩恢复的不好,但也有恢复)
接法院通知2010年12月2日在洛阳三院(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了司法鉴定,结果大出意外,原文鉴定意见是:根据送鉴材料,我们认为温家怡存在左臂丛神经不完全损伤的事实。从对肩难产的处理方面看,院方给予屈大腿法、压前肩法等处理应无明显过失。但由于双方对产前知情同意履行与否存有异议,因此根据现有材料无法认定该臂丛神经损伤与院方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我们不是医生 我们不懂医术,要不我们也不会到医院去了,但我们都知道到医院是为了看病,是为了安全。 而医生知道是巨大儿,也知道可能会造成肩难产,而且生产过程时间那么长,中间我们也曾提出过剖腹产,我想在肩难产出现前,他们不会做出些什么能让我们大人小孩都安全的事吗?而非要等到出现肩难产后,再采用那些(屈大腿法、压前肩法)我们普通人不好理解却可以让他们逃脱责任的所谓方法吗?
法律的公平、公正体现在哪里?又是哪些人能让它公平、公正呢?看到本文的人啊你们有这样的责任心吗?我不是学的法律系,但我真的希望法律系或有心的你们,能伸出悍正之手,对此事做出评断或扶正祛邪吧!!!!!!! 我QQ:562295836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温万升(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1-03-31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