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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什么理由来定罪

以什么理由来定罪 2010年7月的一天,由于我弟弟们工地停电,我弟弟就用小发电机发电用,电机置于洗澡间门外,后来,外面一修理部家属去洗澡,死在洗澡间内。尸检报告:一氧化碳中毒,公安查办定案为意外事故,不料上星期天检察院刑事拘留了我弟,不准见家人。我想请问:我弟不是负责人,仅仅是那天去发电,这构成犯罪吗?检察院做法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保护自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bl9854(云南-迪庆)
提问时间:2011-03-31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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