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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乙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甲方)兑了一个当兵(乙方)开的饭店。于今年5月18日交了定金2万元(饭店钥匙也交给了我们) 我们商定在5月25日去工厂办理转让合同 合同办理完毕交付剩余的尾款 但是5月25日我们甲乙去了工厂 工厂领导不在 从5.25一直拖到6月24日 乙方都说快了快了就这几天 而导致饭店一直在关门( 没有和工厂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我不能营业)6月24日工厂说不办理合同转让。因为我们甲乙双方都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只有一份押金票据 和5月份房费水电费票据(乙方和我商量的 让我垫付)昨天当兵的找了一个号称他的合伙人黄宗健(就是原来和工厂签订合同的。乙方也没有和工厂签订合同 )黄给了我一份合同,我改了一下 结果黄说签不了。还说让我方把饭店钥匙交给他们 (押金不提退)今日我去饭店饭店的锁头被黄堵死 。我想咨询一下 我们能能收回押金 以及将近一个多月的等待 是否有赔偿 我们要维护的权利
问题补充:
我方(甲)现在是否可以终止兑店 并且要求乙方退还押金 以及相应的经济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iangs……(广东)
提问时间:2015-06-27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