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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关于人身伤害

关于人身伤害 我有一位女性朋友,现已经60周岁,正在某企业做清洁工一职,于2011年1月发生工伤,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申请,劳动部门不予受理,他的解释是自2011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退休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必须经由法律途径进行申请,而且赔偿标准是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的,是不是?还有,我朋友受伤的部位是右手小指末端缺失,按人身损害的话大概是几级?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tglas……(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1-03-30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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