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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14年11月入职,没签劳动合同,15年6月21号,因为工作中的矛盾辞职

14年11月入职,没签劳动合同,15年6月21号,因为工作中的矛盾辞职 14年11月入职,没签劳动合同,15年6月21号,因为工作中的矛盾辞职,向公司索赔双倍的工资未果,去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调解还是不能和解,现在正准备申请仲裁,但是现在公司拒绝支付我5、6月份的工资,拒绝为我开离职证明,说要等到仲裁结果出来以后才能支付我5、6月份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样先拿到我5、6月份的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6-26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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