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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补充
问题补充 首先谢谢朱律师很快就做出了解答。我补充一下,之前也没有协议,他网站上有一段话是这样的::我公司暂时收取产品部分信誉订金,是根据《经济合同法》加工条款规定,鉴于双方初次合作,由于我公司未能确定你方的加工能力及加工规模和我公司又未派人驻点的前提下,为确保我方产品不丢失、损坏或被变卖,也能增加接产客户对产品的责任心,所以要求合作者在接产时,首批产品需暂时交纳部分订单信誉订金(视规模而定),此款在你方第一批产品交回我公司时便可退还,这样确保了双方的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df(山西)
提问时间:2011-03-29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