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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试用期离职,未签合同,想要加班费。

试用期离职,未签合同,想要加班费。 我于星期五告知技术经理说要离职,他说我得提前一个月说明,说要先和我们项目经理谈一下,过程中也没有要求我回公司上班,之后也没有再联系我。再打电话想要加班费的时候,他说如果离职就没有加班费,可是当初我们打电话的时候他并没有提及这个事情,随后又以我当时提出辞职并没有上班当作理由。说我至少应该提前一个月说明,并不是一说想辞职就立刻不来公司。还有我并没有和公司签试用期合同,当初我说要签,公司说签不签都没关系,如果要的话,可以签,后来觉得麻烦也没有签。我们口头约定是试用三个月没有说明转正形式,三个月后,并没有转正,而是要再等一个月后总公司的转正考试。现在想问一下,星期五后遇双休算不算提前三天告知,公司未按要求三个月转正,这种没签合同可不可以要双倍工资,我现在能不能要回过年的加班费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上上地(河北)
提问时间:2011-03-2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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