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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民事诉讼:人身损害(司机、售票员、乘客三方纠纷)谢谢

民事诉讼:人身损害(司机、售票员、乘客三方纠纷)谢谢 我朋友是司机,某天他在车上等乘客,售票员下车拉人,与两名乘客(注:外地打工者)在车站发生争执,随后打在一起,我朋友看到外面很乱,就出去看看,发现售票员和乘客2人打在一起,就过去问个究竟,在劝架中被乘客2人中一员打倒在地,我朋友气不过就与他们打在了一起,由于当时很乱,售票员用砖头打伤乘客中一员,之后逃逸,由于我朋友是司机,就去开车,当时有人报警,我朋友被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由于售票员已逃逸,我朋友出于售票员是他雇的,就承担了所有责任,支付了被打者全部医疗费和生活费1万多元,住院13天(其中医疗费3000多,生活费7000多包括吃喝用),当时医院诊断为轻伤,说几天后就可以出院,而被打者坚持说身体不舒服(注:看病后第三天就开始大鱼大肉加喝名酒抽名烟等除了输液都在外头逛),病好后,被打者曾私下用危险的口吻勒索我朋友5万元,我朋友没给,没过多久,被打者将我朋友告上法庭,要求我朋友在给与他5万元补偿,我朋友说我已经承担了我相应的责任,之后的赔偿不应当由他来支付,他是劝架的不是打伤人的,不应当他给,我朋友认为对方看到我方在看病期间财大气粗就想勒索我们,我想向有关法律专业人士咨询一下,我朋友应当付全部责任吗,如果打官司能胜诉吗?就算败诉应当赔偿全额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txue5……(陕西)
提问时间:2008-09-25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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