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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前几天在酒吧喝酒无人发生争执后我方用砍刀致对方头部,颈部

我弟前几天在酒吧喝酒无人发生争执后我方用砍刀致对方头部,颈部 我弟前几天在酒吧喝酒无人发生争执后我方用砍刀致对方头部,颈部,胳膊,腿共四刀,目前病人恢复的好没有任何后遗症,我方付的医疗费,请问他这种情况是负构成重伤,他方要求赔偿,应该赔多少合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5-06-23 23: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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