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已交定金的相关违约问题
已交定金的相关违约问题 我于2011年3月14日向惠州大亚湾盛业豪园认购了一套房产,并于当天交了30000元认购定金。当时有在认购书上注明首期付三成,贷不到款可退款。并要求开发商找人为我代办纳税证明相关手续贷款,也已向开发商的代理机构人员付了代办费。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于3月22号去开发商去交首期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开发商提出要签订一个合同补充协议,让开发商承诺如贷不到款退还房款。但当天开发商的代销机构人员说纳税证明还没办下来,且当天开发商也未能和我签订补充协议,我当天就未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我有以下问题想向马律师进行咨询:
1.这种并非我的原因导致商品房合同未能如期签订的情况,我是否算违约?
2.如果我现在不想要这套房了且开发商不能按我的意思签订补充协议,我能否向开发商要回我所交的定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yhwh7……(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3-26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