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意向合同及定金相关问题
通常贷款办理不出不能作为免责理由。
你好,一,你签意向合同时那个政策已经出台了,是推定你应当知道的,所以不能免责。二,房东出尔反尔是不对,但你要有证据来证明当时退定金的约定存在。
签订购房意向协议并交付定金,是为了保证将来正式合同的签署以及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但是你方因为贷款问题而撤销协议,本身属于违约行为,卖方有权不退定金。
但是就你而言,卖家承诺在1个月内如果有人购房房屋便退定金,卖家的行为属于附条件的免责承诺,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卖家确实做出了这样的意思表示(电话、证人或者录音等),那么卖方在条件成就时(1个月内售出该房),其应当按照其承诺退还你们所交的定金,而不应当以差价为由扣除部分定金。
如果你方不能证明卖方所讲的话,那么卖方基于你方的违约行为是有权不退还定金的,现在同意退还一半定金,对你方而言也是有利的。
你要求返还定金依据不足。
可以接受一半,根据法律你无权要求退回定金。
你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其他的2万赔偿你无需支付。
好像有方法让他全额退款。详情可以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