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工资克扣问题
工资克扣问题 大家好,我于3月4日正式提交离职报告,约定1个月后离职,两周后,经理安排新人交接,意思是交接时间一周从14日-18日,于是我办理交接,期间很快我找到了新工作,但在16日公司发现之前有些遗留的工作需处理,公司执意让我必须完成收尾工作才可办离职,我只得再向我的新公司要求暂缓一天到岗,但一天的时间是无法完成遗留的工作的,但我必须在第二天去新公司了,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有权利克扣我半个月的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和浮动工资?还是只有权克扣我的浮动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df1053(北京)
提问时间:2011-03-25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