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有权力得到补赏吗?
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有权力得到补赏吗? 我在帮一个朋友的朋友拆招牌时(我和他没有签合同协议,他说他也是帮城管执法大队拆,他是包的活吗,签什么合同协议没有这个不清楚),我在下面拉绳子,上面的绳子没有绑紧掉了(这个我也没有看见,又是晚上,而且昏迷了两天,是后来听他们说的),我就往后面一下倒下去把后脑勺给摔了,当时照片时是在市人民医院照的片,头骨没有破裂,也没有颅内出血,后来就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住了几天院(这个卫生服务站是他找的,他们是熟人),清醒后我就回家休息调养,我跟他打电话谈起费用问题时(我是9月9号凌晨1点左右出的事,现在一直在家休息,他只有出事的前几天见到了他本人的,后来就一直没有现身,只有给他打电话,打通后他又说他很忙,现在电话也打不通了),他只支付医疗费用,其它的不管,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点其它的费用不,像出事休息期间的工钱啊营养啊等方面的,如果可以,我该找哪个部门?望专家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ckin……(四川)
提问时间:2008-09-24 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