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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06年6月我与公家出租方签订三年的租赁合同(经营及生活用房),期间出租方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多次影响我生产生活:对方未保证我用电需要,致使隔壁多次擅闯我屋剪断我生产生活用电,捣掉电表,扬言电表是他的,有权不给我使用;强制性在我屋内拦墙筑墙,欲置我全家于死地;先责令我搬离生活用具,后又强迫我不许经营生产,搬离一切生产用料及工具。多次交房租对方拒收,态度强硬。在对方严重违约情况下,双方协议后我同意只做生活用房,重新签订合同。可对方要我签订不合理不符事实的新合同,我不同意。后对方又提出按老合同签(将房屋用处改为生活用房),却仍旧加入不合理要求。至今双方就搁浅着,未签订新合同。后对方又以我拖欠房租且合同将到期为借口,欲赶我出屋。因房屋将拆迁,公房有赔偿,多人想租此房屋。几天前对面的店主扬言出租方已将我租的房屋签给他了,要我十五号前搬离,否则后果自负。我想继续租,但旧合同已到期,合同上说明我有优先租赁权和续租权,有用吗?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anpan……(浙江)
提问时间:2009-06-11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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