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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我们家有一套商品房,建构时期我们是投资方,甲方是土地拥有者(归当地村委会所有)最初双方协定每平方交10元管理费,有书面合同为证。后应甲方单方面上调管理费,经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只是我们不得不拒绝上交管理费,甲方采取强制封门的行为,伤害了我们的切身利益,我们不得不将甲方告上法庭,经法院一审裁决甲方应当解除封门。后我们应按原协议所定补交应封门期间所拖欠的房屋管理费,甲方拒绝接收交款。我们应该采取怎么的行为来保护我们的合法利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fV367(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1-03-25 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