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人招的工人发生人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是否承担责任?
你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承包人是否承担责任看你们之间约定。 我的补充: 2015-06-19 09:07
发包人、承包人都应承担责任。如果工人有过错也承担相应责任,
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可以按照劳动关系工伤程序办理,也可以按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由进行,但是现在一般工伤程序无法走通,因此,一般程序按照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事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以要求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如果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由,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发包人、承包人、提供劳务者共同承担责任。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赔偿责任的主体:房东、承包人、受害人都是责任主体,每个人都是有责任的。这个有法律的判决和依据的。
责任分担比例2 6 2 开的可能。所以可以肯定的主体是三个,那么承担医疗费也是这三个人来共同承担的。
二、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三、因为涉及到以后的赔偿问题的,建议您收集好票据,做好受害方的工作,让受害方找到上述所有人进行要求赔偿的事情才能比较好的处理的。
四、希望您能收集好上面三个主体的身份信息,名字、住址和身份证号。以便于纠纷不能协商时进行诉讼解决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的。
你好!很高兴为你服务。本人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此案:首先,此案在法律上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涉案当事方为发包人(房东)、承包人、伤者,而涉案当事方也属于责任主体;其次,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考虑及查明伤者的直接雇主是谁,因伤者的直接雇主原则上要承担50%左右的责任(可上网查阅民法通则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相关规定),理由一般是伤者的雇主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及安全告知义务;伤者自己一般自行承担30%左右的责任,理由主要是伤者作为成年人应具有与其年龄相应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及伤者自身疏忽大意,未合理作业;此外,伤者是否有上岗证也是承担责任的考虑因素之一;发包人一般应承担20%的责任,理由主要是发包人未尽到监管义务,并把工程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来做;再次,伤者受伤的结果是否能够评到伤残等级直接决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多少,因此现在讲赔偿事宜为时过早,要伤者到司法鉴定中心评残后方能确定;最后,建议咨询人以后承接工程时最好与发包人签订相应的书面合同,并为雇佣的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如此,则可把风险专家给保险公司,从而减少自己的支出、降低赔偿风险。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本案涉及多方主体,包括发包方(房东)、承包方(个人)、您及受害方。如果您招来的人出现人身伤害,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本案中,作为雇主是要承担责任的。
其次,作为承包方和发包方来说,都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发包方将相关建设项目交付给没有资质的承包方,本身就是违法的,而作为没有资质的承包方,也是违反建筑施工合同相关规定,所以都是存在一定过错,如果承包方作为雇主,根据第十一条,是需要承担雇主责任的。
再次,如果劳动者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过错的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最后,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建议您到当地找律师为您代写诉状或者代理,针对本案,受害方可以追究雇主及发包方的责任,从而要求上述主体赔偿。具体要看各自过错来划分责任承担比例。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案情,现帮您分析如下,供您参考:
第一,本案涉及四方,即发包方(铁皮房子的主人)、承包方(个人)、您、您雇佣的工人(伤者);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解释》之规定,因承包方与您这二方都是个人,无建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协议无效;您与承包方签订的协议无效; 我的补充: 2015-06-19 07:51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解释》之规定,因承包方与您这二方都是个人,无建筑施工资质,因此,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协议无效;您与承包方签订的协议无效;第三,作为受害方可向您们三方主张赔偿责任;第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五至于,您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您与承包方的口头协议是如何约定的,还要看受伤的工人的工资是由谁来发放等许多因素共同决定应由谁承担责任。
希我的回答让您能了解到:承包方是否承担责任还要看本案所涉及的具体细节,有任何疑问可与我联系,为您做进一步的指导与帮助。
你好!
首先,要区分是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因为这对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规,劳务关系适用人身损害法规。劳动关系适用无过错责任,而劳务关系适用过错责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特定,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具有隶属行,即劳动者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1、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 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根据以上分析,本案应是劳务关系,应适用过错原则。
其次,既然适用过错原则,那么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主要由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
最后,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个人,对发包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解释》第1条规定,应当认定承包合同(包括口头)无效,既然无效,那么对工人出现的人身安全事故也要承担责任。不过根据过错原则,发包人也要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工人在施工过程也有过错,也要自行承担部分责任。总之,责任的承担要分清各自的过错。 我的补充: 2015-06-19 08:10
附:2014年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73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81元/年吗,
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3851元/年
4、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5654元/年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582元/年 3631.83元/月 121元/日
6、死亡赔偿金:城镇21873×20=437460元,农村8781×20=175620元
7、丧葬费43582元/年÷12×6个月=21791元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20元-50元/天。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
根据鉴定费票据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
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00元/天×住宿天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 上一年度江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即19825.5元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828元/年×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828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860元/年×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7828元/年×5年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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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你和工人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你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由于发包人(铁皮房子主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个人,个人是没有施工资质的,所以,那个发包人和承包人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所以,在本次事故中,需要承担医疗费的人包括三方,铁皮房子的主人、承包方、你,你们三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果你们三方都没有其他过错,那么在你们内部每方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1、承包人应该承担责任;2、可以找承包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3、还应该找发包人即开发或者是建设方,他们依法也应该承担责任的;4、你可以告诉你聘用的受伤的工人直接起诉“发包人、开发人或者是建设方,还有无资质的承包人;5、不但要求赔偿治疗费用还有护理、误工、伤残等等费用。
如果你们没有合同,对方没有资质,你需要承担雇员伤害的赔偿责任,如果承包人存在过错,你可主张对方和你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包人要承担主要责任。
要看你发包的工程要不要必须有资质的承包人承建,,如果不需要,你不用承担责任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照你说的情况 ,承包人要承担一定责任。协商或诉讼处理
一、你和发包方(就是你说的承包方、房主)属于承揽关系。原则上发包方是不承担责任。
二、如果发包方承担责任,须具备以下情形:
1、其在现场监督指挥,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2、其提供的施工材料、工具等有质量问题。
3、施工人当时根据他的指示安排操作
三、即使发包方承担责任,也是补充责任。你作为雇主是肯定的,雇员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自身也得承担一部分,发包方承担一小部分责任。
承包人也需承担责任的.可来电详询.
您好,根据您陈述的情况,您作为实际雇主,需要对工人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其次,承包方的资质以及转包是否合法都是其是否需要负责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