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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无资质工程队民房修建发生安全事故赔偿责任的约定是否有效

无资质工程队民房修建发生安全事故赔偿责任的约定是否有效 家里修房子,承建的是无资质的民工队,那么在合同中约定“发生安全问题(施工人员及因施工造成他人安全事故的)赔偿责任完全由施工方承担”这样的条款是否完全生效?是否跟《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冲突?如果冲突应该如何操作才能让承建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guan……(贵州-遵义)
提问时间:2015-02-0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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