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现在兑了一家门店,但签完合同,转让费付清后,原转让门店的人
我现在兑了一家门店,但签完合同,转让费付清后,原转让门店的人 我现在兑了一家门店,但签完合同,转让费付清后,原转让门店的人,说该店现有的门头牌匾需要拿掉三分之一,让给二楼的租户做牌匾使用。在跟我签转让合同之前,他和二楼租户已经达成门头牌匾的协议,但跟我签订合同时,根本没有向我提及这件事。请问,这是否构成合同欺诈,我是否可以要求合同作废?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5-06-18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