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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我与我老公于2009年7月离婚,法院判给了一处房产,我在2009年10月(复婚前)签定房屋购买合同时,把房屋购买人写成了我老公的名字,共有人是我,共有份额为一半,2009年12月我们复了婚,现在又要离婚,在第一次开庭时,对方声称,那份购房合同表示我已把房产的一半赠与了他,因此要求分割一半的房产,(房产证现在都还没办理,)请问?我能要回这份房产的全部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hogege……(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1-03-23 10:53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孟子君律师
2011-03-23 11:16
你好,按照你所述情况,产权登记为共有人,因此,你老公离婚时有权分割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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