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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房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双方结婚4年,孕有一小孩,房子是我先生婚前贷款购买的,名字是写我先生和她妈妈,已全部供完,并取得房产证,但是我先生因为要做生意,用该房子做抵押向银行贷款,我想请问,如果,离婚,我能争取什么,房子应该怎样分割,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jpn1737(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1-03-21 02:0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03-21 10:01
房子為你丈夫的婚前個人財產(和他媽媽共有),如果婚後你也出錢供房,則供房部分為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另外做生意取得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子的分割只能分割供房部分,其他財產的分割則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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