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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资问题
工资问题 最近的律师,你好。有个小小的问题咨询一下。我在一家幼儿园工作,由于一些原因,二月底辞去了工作,是提前一个星期上交的辞职报告,三月初离开的。可是园领导说应该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才行,所以就扣除了我二月份的工资,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那我们的劳动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吗?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雪君(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1-03-22 23:5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年03月23日 12时44分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三十日未满的情况下,你的行为如果属于单位规章制度中的矿工,单位可以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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