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这种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这种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律师您好!我在顺丰运输有限公司工作,一直都兢兢业业,由于一些公司不合理的事情我的情绪很大,多次找过领导未能解决,在2011年2月中旬,我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做了两件不光彩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我在公司担任收派员的工作相当于邮递员)我利用职务的便利私吞了公司公司的2000元公款,同时,我还将两个快件调包,私吞公款980元,(做这事也就是为了报复自己对公司的不满)后来一切矛头指向了我,我就主动找领导归还了此款,当时,本本来准备辞退我,但是一位新上人的主管跟我沟通了下,说我事出有因,可以理解,只是我的方法不妥当,后来没有个给我任何处罚,依旧每天上班,直到现在事情过了个把月了,由于我工作操作上的失误,现在公司让我自己叫交辞职报告,我没交。公司就辞退了我 签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理由是一个月前私吞公款未遂的 我要求公司给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但是公司司没有同意,说我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劳动法规定不予经济补偿! 对于此事请教律师,我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61717……(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1-03-22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