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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万源是市公司上班,是去年十一月份进去的,由于公司说生意差,无故解雇,没有任何书面通知

我在万源是市公司上班,是去年十一月份进去的,由于公司说生意差,无故解雇,没有任何书面通知 我在万源是市公司上班,是去年十一月份进去的,由于公司说生意差,无故解雇,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口头说第二天就不用来了。我有点不服气。按劳动法来说是不合理的。我找经理理论。他说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上班6个多月现在这种情况应不应该得到,赔偿。因赔偿几个月的工资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5-06-18 08: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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