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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签了个店铺租债合同但是合同期未到对方提出解除合同   关于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我签了个店铺租债合同但是合同期未到对方提出解除合同   关于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我跟对方签的是店铺租债合同,期限一年(2011-1-3至2012-1-3),店铺是做服装经营用途,当时合同上关于解除合同条例是这样说:(注明:以下我称乙方,对方称甲方)在转租期间,因甲方原因租债合同被解除的,甲方应按押金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现在甲方只愿意赔偿两倍押金 ,其他赔偿不同意,还有个情况就是铺面是甲方从单位租出来的,现在甲方跟单位合同到4月10号就满期了(注明:4月10号是单位强行收回,不跟甲方续签租房合同),就现如今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DS5112(云南-曲靖)
提问时间:2011-03-22 15:0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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