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煤气烧伤事故的索赔问题
关于煤气烧伤事故的索赔问题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开小饭店的店主,在6月2号晚上使用燃气灶时发生了一起烧伤事故。具体是2号晚上我点燃煤气灶时,怎么都点不着,煤气灶开关打开时没有那种煤气的臭味,于是我以为是煤气罐开关开的太小了气流太小,就把煤气罐的开关开大了,再点燃时还是点不着,于是又把燃气灶的开关开大了点准备点火,但是仍然没有气味散出,我想是不是因为煤气太小不容易闻到,于是就尝试再点一次火,哪怕火小一点,至少我能炒菜,但是当我再次点火的时候意外发生了,瞬间火苗在我面前大面积燃烧,我连忙用手关掉燃气灶开关,因为温度太高,两只手和胳膊和面部造成烧伤,接着跑出厨房,把煤气罐总阀关掉,这时因为用力关阀门,受伤的皮肤被磨掉了好几出,因为害怕引起重大火灾,连忙请人打火警和110报警,最后120救护车也赶来,把我送往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救治,诊断为2度烧伤,花费3万元。我想问的重点是如果当时煤气出来时有味道我就不会点火,那也就不会造成事故,众所周知,煤气是有味道的,可这次的煤气偏偏没有味道,这种事故是不是跟煤气公司也有关系?如果有煤气公司要不要负责?我能不能拿到相应的医药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美味人生阳光(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5-06-17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