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短期婚姻判决离婚和索赔的问题
关于短期婚姻判决离婚和索赔的问题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15年1月1日刚刚结婚的,之前是相亲介绍认识的,婚前我一直在外地交往不多,两人也没有发生过关系。结婚前,为了结婚,婚前专门买了一套房子加上结婚的费用欠了70多万债务,房产没有写女方名字。
现在女方借口感情淡,拒绝配合同房,五个月时间里,双方仅有一次不成功的性生活,夫妻一起居住不超过二十天,其他时间女方都在自己家。父母双方数次调解,没有效果。我方现在准备起诉离婚。现在女方假惺惺的说,现在教育好了,不想离婚,离婚的话,我方要赔钱给她。
然后经济上,订婚时我方付给了女方68000的彩礼,女方原先口头答应带一笔钱过来陪嫁。到现在也没有看到。女方只陪嫁了部分床上用品和小家电(不超过1.5w),其他没有任何陪嫁。婚前酒席男方一方掏钱合办,女方还收了女方宾客的份子钱。
证据上的话,有部分事情情况的录音,可以证明我们之间确实只有那一次不成功的夫妻生活。彩礼和三金的话,媒人可以作为证明。
现在的情况能否判决离婚,现有的经济损失哪些可以追回,能否额外索赔?我方起诉离婚的话,胜算有多大?希望详细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npe……(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5-05-17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