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家帮助看一看。
你好。
如果你朋友绑架别人时“没有任何行动能力及反抗能力”,则不构成犯罪,可及时报警
你好,建议你朋友向警方报警,如你所述则至少属于胁从犯,中国《刑法》第25条的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身体完全受到外在的暴力强制,完全丧失了选择行动的自由,可以认为为不可抗力或者紧急避险而不负刑事责任。在加上自首情节完全有可能往无罪或是免于处罚方面辩护。
您好!我是湖南凌风律师事务所的何力均律师,对于您的问题做以下解答:
如是您所说你朋友在绑架别人(可能是非法拘禁别人)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行动能力,也就是说对被绑架的人没有采取过任何行为,那么你朋友的绑架罪名(或非法拘禁罪)将不成立。即使对被绑架人采取过一些辅助行为,也是在被胁迫下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也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果你主动报警加上立功表现,法院会免除你朋友的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