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关于土地平整合同转让了因某些原因使工程无法进行顺利开工
关于土地平整合同转让了因某些原因使工程无法进行顺利开工 简称;A ;( 甲方, 村委会 ) B ;( 乙方, 我自己 ) C;(第三方)
你好! 我从村委会以个人名义签订了一份本村的土地平整合同,但签订后没多久,我在未经过A的同意私自将合同转让给C了,协议是按照5万元人民币方式转让的,转让协议上清楚写到,在B和C自签订合同之日时先付一半人民币;25000.00元 。 另外一半待工程顺利开工第一天起付剩下一半人民币;25000.00元 。 但我只拿了前面一半的人民币;25000.00元, 现在工程无法顺利开工,原因如下;
本合同现在全村村民(群众)集资施工,不能以个人名义转让, 因为某些原因无法顺利开工了。 那么我想请问下,我把我所拿的人民币归还给他,另外多多少少赔偿经济损失给他。那么C要是不愿意的情况下或是拒绝不接受赔偿,那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k0713(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06-16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