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
婚姻已登记为要件,未依法登记不是婚姻法上的夫妻关系,你的情况应视为同居关系。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彩礼”用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花销的可以不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