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未登记,一个月后发现性格不合,决定分手是否要返还彩礼?
如果对方要求返还彩礼,是应当返还的。
对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是有法律依据的,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此是予以肯定的!
当然,对方上你家闹并损坏你家财产,你也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申请精神赔偿要以对方对你造成一定人身损害法院才会予以支持,至于名誉赔偿我认为你很难主张。
对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话,要返还的。
你好,需要返还彩礼。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你们办理了结婚登记的话,是无需返还彩礼的。但是像你这种情况也无法要求精神以及名誉赔偿。
应当返还彩礼,不存在精神赔偿和名誉赔偿
未登记应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