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财产归属与物权关系
婚姻法有规定。
物权上的公示公信原则当时设定的基点更多地考虑的是市场交易,及第三人利益均衡的问题。而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则在婚姻法中,考虑的是夫妻双方的利益平衡问题。建议读读法理。希望共同进步。
按照现行法律实施。
并不冲突,理解有误
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二人的工资收入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婚姻法规定为准
不是你这样理解的
夫妻共有是基于法定的共有,无需以登记作为所有权依据,更无需通过登记来公示。法有明文规定,推定第三人应当知道,还需要公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