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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政府征收土地及宅基地,用于建设公立幼儿园及社区发展

村政府征收土地及宅基地,用于建设公立幼儿园及社区发展 我们村通知要建设一所公立幼儿园,但是由社会资金注入,除修建公立幼儿园外,要扩建社区及安置房,要征收本村的土地及宅基地,土地是使用性质是水稻,但村上只给于村民12万人民币一亩但不解决社保,本村村民多以50岁以上人员,合法吗?村民没有土地没有社保,怎么生活?且村上并没有提及公共用地,村民相当于不能享受公共用地资源,这种以村上统一征收并转让给企业,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王女士Tob……(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6-15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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