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入职交的押金变培训费,能否要得回?
入职交的押金变培训费,能否要得回? 你们好,我是广西防城港市的吴女士,之前在钦州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了三年,考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今年初想回家工作(家有一一岁的女儿),方便照顾小孩。于是年初回防城第一人民医院应聘,面试、体检后,院方说要交两千块钱押金,和签三个月实习期的协议,实习期月薪是八百,协议里说明:如果实习期满,院方根据我的表现好,经录用后,就签两年的劳动合同,签合同后一个月内将退回所交的培训费(院方财务把押金写成一张收据,上面并没有院方的公章,两千的押金写成培训费),如果在实习期间因我方违纪原因,将不退回“培训费”。因为现在院方在创“三甲”医院,人手不够,所以每天的工作都非常的忙,天天都要加班加点,下午下班买完菜回来,还没得做饭,又打电话叫去加班,加到晚上九点、十点,凌晨一点下班又加到三点多,这样一天的休息时间都不够,哪有时间照顾小孩,家里老人帮照顾小孩,可是每晚我去上晚班和下晚班他们都不敢睡,都担心我路上是否安全,所以我一个人上班,是全家都没得睡好,特别是到晚班时。一个星期后,我老公说这样的班还不如不上,搞得全家都累,为了这点工资,就算去给别人卖衣服还好些,所以我去辞职,交辞职信时,院长说要和人事部研究一下,我回来就没有再去上班了,我想问一下:我交的押金也就是他们写的培训费还能要得回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zj37(广西-防城港)
提问时间:2011-03-20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