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入职交的押金变培训费,能否要得回?

入职交的押金变培训费,能否要得回? 你们好,我是广西防城港市的吴女士,之前在钦州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了三年,考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今年初想回家工作(家有一一岁的女儿),方便照顾小孩。于是年初回防城第一人民医院应聘,面试、体检后,院方说要交两千块钱押金,和签三个月实习期的协议,实习期月薪是八百,协议里说明:如果实习期满,院方根据我的表现好,经录用后,就签两年的劳动合同,签合同后一个月内将退回所交的培训费(院方财务把押金写成一张收据,上面并没有院方的公章,两千的押金写成培训费),如果在实习期间因我方违纪原因,将不退回“培训费”。因为现在院方在创“三甲”医院,人手不够,所以每天的工作都非常的忙,天天都要加班加点,下午下班买完菜回来,还没得做饭,又打电话叫去加班,加到晚上九点、十点,凌晨一点下班又加到三点多,这样一天的休息时间都不够,哪有时间照顾小孩,家里老人帮照顾小孩,可是每晚我去上晚班和下晚班他们都不敢睡,都担心我路上是否安全,所以我一个人上班,是全家都没得睡好,特别是到晚班时。一个星期后,我老公说这样的班还不如不上,搞得全家都累,为了这点工资,就算去给别人卖衣服还好些,所以我去辞职,交辞职信时,院长说要和人事部研究一下,我回来就没有再去上班了,我想问一下:我交的押金也就是他们写的培训费还能要得回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zj37(广西-防城港)
提问时间:2011-03-20 13: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