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工伤问题

工伤问题 我在广州开发区一家企业做焊工,2010年5月28号在抬不锈钢时右手,手掌被卡了一下,当时好痛有点红肿,并没有外伤,自己就地休息了一下,没有报告领导,在6 月发现异常,7月7日在开发区医院就诊为腱鞘炎,7月14日在中山医院黄埔院区进行手术,康复后8月16日上班。我在12月初又发现病症复发,于2011年1月5日做手术腱鞘切除,我在3月14日上班,因为是右手受伤不能继续焊工工作,要求换岗,领导不同意,我应怎么办?公司不认定工伤,第一次的治疗费已经报销,我住院期间公司把我的年假扣除对不对?我现在可以辞工吗,能得到补偿吗?多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Db7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20 12:3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 杭州

陈建新律师

浙江 嘉兴

崔晓文律师

浙江 宁波

罗钟亮律师

浙江 金华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台州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已帮助 9095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建新律师 
浙江嘉兴
已帮助 87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已帮助 4559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台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