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
凡在长春购买商品房面积达70平米或房款在12万元以上的,包括分期付款已达12万元以上或购买二手房(必须是商品住在房)面积达70平或房款在12万元以上的,可办理本人、配偶及22周岁以下的未婚未就业子女在长春落户。需要携带一次性交款的评房证、交款收据原件、复印件(加盖产权处公章和经办人名章)及户口簿办理落户。分期付款的评购房协议书或购房合同原件、分期付款原件办理落户。购买二手房的评购房交易收据原件、房证原件办理落户。办理购房落户的相关手续到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大厅户籍窗口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