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以下是自己写的诉状,要打官司,请律师帮忙检查一下,能否这样写

以下是自己写的诉状,要打官司,请律师帮忙检查一下,能否这样写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 男,xxxx年xx月xx日 生,汉族,职业:农民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系被代理人之子)男,汉族,xx岁,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 女,汉族,xxxx地方人,40岁左右,职业:无业游民,现住址: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被告:xxx 男,汉族,xxxxx地方人,40岁左右,职业:无业游民,现住址: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两被告现系夫妻关系) 
诉讼请求:
1. 判令两被告偿还欠款参万五千贰佰元(35200元)以及从借款期满之日起到实际归还日期间的所有逾期利息(被告承诺按月利率2%计算).
2. 判令本案诉讼费以及和本案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时与理由:
两被告以开宾馆需要资金为由,于2007年3月9日和2008年1月12日先后两次从原告这里借走人民币24800元和10400元。两被告当场亲笔写下两张欠条,并约定还款日期和借款利息。等还款日期到,原告向被告索要欠款,被告先是以现在没有钱过两个星期一定还为借口来打发搪塞原告。等过了两个星期,被告又说没钱,过一个星期保证一定还你来推脱搪塞过去。等过了一个星期,被告又是以没钱还过十天一定还为借口搪塞敷衍过去。等过了十天,被告又是以同样的借口推脱搪塞原告,反反复复,周而复始,谎编各种借口蒙骗原告,没有一次是说实话,一直耍弄.玩骗原告到现在,至今也没有把欠款归还给原告!
   原告在讨要欠款期间发现:(一)被告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把自己的财产转移掉.在还款日期还没到之前,故意把自己的房子卖掉,去租别人的房子住,也不肯把卖房子的钱归还给原告!(二)讨债期间被告用没有钱的借口来推脱打发原告,背地里却花几千元钱去考驾照,还买了一辆二手骄车,而后又把车转卖掉!(三)在原告向被告索要欠款之后, 被告又从其他人那里借走掉几万块钱,但也不肯把这些钱归还给原告,表面还故意对原告说没有钱!(四)同时被告还从很多人那里借走很多钱,至今也都没有归还给那些债主!(五) 被告夫妻俩借了钱也没有开宾馆, 原告索要欠款到现在, 被告夫妻俩至今一直都不做事情,不干活,整天游手好闲,麻将打打,吃喝玩乐,宁愿自己逍遥,也不肯把欠款归还给原告!
  种种迹像表明: 被告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还到处去借钱举债.也没有把钱用于正规渠道,而是自己挥攉享受!被告一开始就是以借钱为表面假像,其真实意图是骗取别人的钱财为非法目的,把别人的钱财占为己有!祸害他人!被告把别人的钱财骗借到手得逞后,压根就没有打算还的一天! 被告不是没钱还,主观意图上是有钱也不想还!是个不要脸,没良心,可恶的无赖!
   被告这种专门靠在社会上从别人那里骗吃骗用,好逸恶劳,祸害他人利益的社会败类,厚颜无耻之徒,让人深恶痛绝,令人发指唾骂,相当气恨!根据我国的法律,特向贵法院提起诉讼,望法院给予查明事实,讨回公道,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护的原告利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两份
欠条证据复印件四份
                                                     起诉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顺飞66(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09-06-04 17:4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