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法院是否可以这样推脱
法院是否可以这样推脱 我自前年冬天借款给朋友三十多万做生意,当时他口头答应一年给我三五十万的利润,因为都是亲戚关系,我也没有跟他签协议,后来只让他打了个三十几万的借条,去年我催他还钱,他给我手机短信说先还利润,后来他还了十万元,再催他就不给了.于是我将其告上法院,法院判决他偿还我三十多万的借款,并保全其房产(160平米)一处,现在法院对其房产进行了评估,价值七十多万元,最后法院又说不能拍卖,原因是只有一处住房,我想不是可以以大换小吗?法院让我找出这样的案例,说法院没处理过这样的案子,法院是否可以这样推脱?能举出这样的案例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dlywd……(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09-06-04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