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2003年转到女儿名下,我现在想把我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行吗?
除非现有产权人同意,法律上关于该房屋产权登记事宜,除之前方案外,已无其他救济途径。
但是原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的是买卖,还是赠与,若双方签署的为买卖合同,买卖价款对价,您女儿作为购买人是否已支付?
至于老人赡养问题,一是经济方面的照顾,二是身体精神方面的照料,就女儿是否已尽赡养义务,与房屋无关,需要单独再行考量。
如果有一天他们不顾你们死活,你们可以名正言顺的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重新加名;
只要他们还顾你们死活,难以要求撤销赠与、重新加名。
你好,想要重新把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这很难,需要你女儿的同意。子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话是可以起诉的。详情可以电话沟通或者面谈,希望帮的到你
有以下方案供选择:
第一,想增加名字,需要女儿同意。
第二,你和配偶户口在里面,可以主张居住权。或者根据房屋赠与,要求主张居住权。
第三,如果房屋系赠与给女儿,可以搜集女儿对你们不好的证据,要求撤销赠与。
第四,如果无其他房屋居住,在外租房,可以要求女儿承担赡养费。
你们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恢复产权登记到你们名下。 我的补充: 2015-06-08 16:17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