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三角债务
三角债务 我在09年盖了一栋房子,所有工程承包给了(甲),(甲)把房屋的房顶又承包给(乙),房屋的房顶盖到一半时,(甲)和(乙)发生争吵,(乙)担心把所有的房顶做完,(甲)不给他钱,就让(甲)给(乙)写一张欠条,在欠条上写(甲)同意(乙)的剩余工程款,在我这里扣除给(乙),并让我签字同意,我在欠条上,这样写的,同意在剩余的工程款中,扣除给(乙),由于房屋盖好后,出现一些质量问题,我扣住(甲)剩余工程款,让他给我维修,没有付(乙)剩余的钱,维修好后,我在付给他们钱,现在(已)要到法院告我,请问我可以等到房屋维修好以后在给他们付钱吗?或者可以让(甲)先行垫付吗,等工程维修完,在付给(甲)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qx634……(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03-14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