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从佛山南庄搬到佛山南海丹灶,本人在该厂工作七年不愿到新厂工作,厂方赔偿多少钱,不买社保
你好,你这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看你劳动合同怎么约定工作地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