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个学区房,妹妹想过户给她,让她孩子报名,请问。下面的问题
你好,需要办理过户
不可以,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您好,首先房子属于不动产,是以登记作为界定其所有权归属的,一旦房屋过户从法律上将就不再是你的了。房屋登记制度没有你所谓的“过户仅仅是形式上的,”这种概念。既然房子是别人的了和你还有关系么?
你好,不动产以产权登记为准,约定的只能产生债权效力。
有没有协议,在她名下了,都会受影响。
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从法律上就属于谁的房产。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你好,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房子在谁名下产权就是谁的,建议谨慎
以产权登记为准,产权登记在她的名下就是她的所有权。
建议不要,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您好,过户到您妹妹名下,则属于她所有,她发生了债权债务问题,该房屋则属于将来被执行的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