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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三年后,女方诉讼要求我支付抚养费,我胜算有几何?

离婚三年后,女方诉讼要求我支付抚养费,我胜算有几何? 5年以前,前妻上诉我请求离婚,我不同意,法院调解.
一年后,再次上诉法院要求离婚,我无奈只有答应.
2005年11月23日,我和前妻协议离婚.
(1998年结婚后我户口迁到女方家,1年后她家动迁,按当时拆迁原则分到的2套房子我有14平方的份额,离婚后我放弃了这份应有的财产,认为这些足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当初的协议写明了"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不用支付生活费给女方,女方同意男方不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男女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今天电话咨询了一下,说我在离婚协议上没有写明要求那份财产作为孩子的抚养费补偿,我显得很被动.
这次前妻用儿子的名义起诉我要求支付抚养费,我胜算有多大?我该怎样去为自己争取利益?
附:女方现在有2套房子,自己开服装店铺,完全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而我当初离婚后就卡里的几千块钱拿了几件衣服走回家的,现在工资也就三千多,离婚后我一无所有就这2年的工资收入让我如何再次成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lyqi……(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09-05-31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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