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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从事质检工作,今年2月28日递交辞职报告,直至5月25日还没批准我离职

我从事质检工作,今年2月28日递交辞职报告,直至5月25日还没批准我离职 我从事质检工作,今年2月28日递交辞职报告,直至5月25日还没批准我离职,我25号上午交待了工作后就直接走人了,29日收到公司寄来的限期上班通知书,并可能追究我没上班那段时间对公司产生的经济损失 还要以旷工处理。我的问题是,一直没有拿到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了特殊岗位重要人员离职要6个月。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么?我可以不去上班么?公司还扣住我的毕业证,社保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5-05-31 10:1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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