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请问这样的仲裁能不能支持
请问这样的仲裁能不能支持 本人于10年4月到公司工作,10年12月被公司以经济困难为由裁退,合同是于10年9月签的,原来商量的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迟迟未付。
我现在想仲裁要求
1.按合同以及劳动法补偿我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2.入职满一月后到签合同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的规定,支付双倍工资。
请问这样的情况仲裁能不能支持,成功的机会多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ming……(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3-08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