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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证过户纠纷

国土证过户纠纷 民事纠纷:卖方于2007年卖一处房屋,因后续过程发生纠纷,卖方在办理完《房产证》过户的情况下,等待买方协商处理,结果买方办理《国土使用证》过户时在未约定卖方到场的情况下,仅凭卖方已经拿到的身份证及户籍复印件就办理了过户手续,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因卖方为老年人不懂法,以为不签字就表示有异议,国土局会不予以办理,结果近期去国土局查询,才知道买方已经找熟人办理完成,现在卖方是否可以还提起诉讼?诉讼主体为哪一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mj91(河南-洛阳)
提问时间:2011-03-07 16:5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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