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24日林晨0点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超速,我直行。对方撞到我车右侧后门和泥子板
24日林晨0点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超速,我直行。对方撞到我车右侧后门和泥子板 24日林晨0点发生的交通事故,对方超速,我直行。对方撞到我车右侧后门和泥子板,对方当时承认全责,并双方达成协商同意快速理赔,后因我车保脱,对方无法快赔,后私自协商赔偿不同意,于25日早上10点报警,事后交警队给于处理双方车辆同时扣押,后来对方叫保险公司人来评测损失并给于赔偿单。当时赔偿单下来我本来对赔偿款数不满意,但嫌麻烦,心想随便修下算了,就同意了对方定的保险数额并签字,事后到交警队开放车单和事故责任书,双方都签字画押,对方说我先去修车然后在修理厂开出修理发票给他,他再给我钱,直到现在我开好了发票,对方不是说取不了,就是保险公司不给他钱,说缺个章子,不给我钱,我车快修好了,我总不能自己掏钱吧,最后他再1直拖着不给我钱怎么办?
律师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我现在还能修改赔偿金额吗?对方是出租车,我是私家车。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短信用户(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5-05-26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