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 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 本人因为事发当天酒喝多了 和当时在场的一位男性友人(当天是第一次见面)提出约会 在大家吃饭 唱歌 夜宵结束后 我们一起做出租车回去 当时还有我们的两个朋友 在路上他们两个被我们甩下车后我们自己走了 其中一位是我的一个哥哥 他见我和他单独走了就马上给我旁边的男生打电话 说让他送我回去 要不就会很麻烦 但是我们没有回去 在街上走着的时候 我哥找到我们后直接上来给他一拳 打在了他的眼睛上 打完就拉着我走了 第二天我的朋友跟我说他伤的很严重 整个眼睛的都肿了 叫我去看看 后来我就带他去医院看伤了 现在我们带他看病 但是他本人却要求我们除去医药费还要给他一万块的补偿 我们没有接受他的赔款要求 现在他威胁我们说我们不答应他的要求 他就去找律师去法院告我们 我想请问律师先生 我们这个事情法院一般会怎么给解决 我们该不该按他的要求给他赔偿呢 如果上法院 是不是我跟我哥哥要承担所有的责任 而他什么事都不需要承担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laine……(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1-03-07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