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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办理婚育证明事宜

有关办理婚育证明事宜 本人[男]1997年大学毕业后在西安国企工作。2000年去北京打工,档案由西安人材市场代管,户口为集体户口。在北京工作三年又到上海至今。工作单位十几个:民营,台资,日资,歇业在家,现在上海外企工作。本人36岁爱人也是外地户籍现无小孩,根据规定开婚育证明需到户籍所在地,由户口所在单位开证明,西安人才市场要我出示本人十几年打工单位的婚育证明材料,且不说能否找齐这些单位[有的小企业已倒闭],即使找到这些单位也不会开婚育证明材料,据我所知现在工作单位渝根本不开计生证明材料。上海市规定先由户口所在地开证明后方可受理。我束手无策,恳请指教。小隽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施根生(上海)
提问时间:2011-03-0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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