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想请问,这种情况下的离婚可否缺席判决呀?
想请问,这种情况下的离婚可否缺席判决呀? 想请问专业人员这个离婚案件,谢谢了:
原告A,湖南省甲市人,经常居住地在广东省乙市,个体工商户。
被告B,湖南省甲市人,经常居住地在广东省乙市,无业。
B居无定所,常年不回家,难以找到人,且不愿离婚。
现在A想在湖南省甲市的法院起诉B离婚,但被法院告知,最好在广东省当地法院起诉,倘若在湖南受理,要多交6000块钱的诉讼费,可能是要传唤等方面的原因吧。
想请问一下杨律师,法院要多交这么多钱有没有依据?倘若B一直没找到其人(因为家里已经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他几个月会偶尔回家看一看),法院可不可以缺席判决离婚呢?(因为各种原因不希望在广东省法院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so……(北京)
提问时间:2008-09-22 13:08